毅築建築師事務所-裝修送審,台中裝修送審,裝修審查,台中裝修審查
通常室內裝修工程合約內容至少應具備下列各項:
(1)裝修公司名稱及連絡資料
(2)進行裝修工程的地點
(3)屋主姓名及連絡資料
(4)各項工程內容及價錢
(5)開工日期及完工日期
(6)付款方法
(7)違約或逾期處則
(8)保固年限與責任
(9)經手人雙方簽名
(10)合約簽署日期
此外,並應留意下列事項:
(一)工程內容應儘量清楚,報價單最好列明人工、單價、材料、數量、品牌、顏色、款式等, 偷工減料的機會就大大減少。施工圖應註明詳細的施工尺寸和材質,作為合約附件,越詳細越好,亦利於工程進展。
(二)報價單上標明「連工帶料」者,最好詳細列明材料價格、款式和人工。更改用料時,可知道價錢相差多少。同時,消費者一定要保存所有來往的清單、文件及收據以備不時之需。
(三)合約必須註明增減項目等有關事宜和違約責任及處罰,保證雙方在權益上公平、公正,一旦出現糾紛有法律依據。有些裝修廠商可能拒絕簽訂逾期罰款等細則,這類廠商最好不要選擇。
(四)付款方式應詳細註明,最好不要一次付款。分材料進場驗收合格、中期驗收合格、具備初驗條件、竣工驗收合格保潔結束並清場等幾個階段支付。中途解除合約時,也不會在經濟上吃虧。
▲裝修工程的合約內容應力求詳細清楚,以保障雙方的權益。
▲裝修工程施作期間,最好時常到場監督,以確保施工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