毅築建築師事務所-裝修送審,台中裝修送審,裝修審查,台中裝修審查
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室內裝修之專業技術人員分為「專業設計技術人員」及「專業施工技術人員」兩種,其執業資格分別說明如下:
(一)專業設計技術人員
按「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14條規定,專業設計技術人員,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1、領有建築師證書者。
2、領有建築物室內設計乙級以上技術士證,並經參加內政部主辦或委託專業機構、團體辦理之建築物室內設計訓練達21小時以上者。
專業
(二)專業施工技術人員
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專業施工技術人員,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1、領有建築師、土木、結構工程技師證書者。
2、領有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建築工程管理、裝潢木工或家具木工乙級以上技術士證,並經參加內政部主辦或委託專業機構、團體辦理之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訓練達21小時以上者。其為領得裝潢木工或家具木工技術士證者,應分別增加40小時及60小時以上,有關混凝土、金屬工程、疊砌、粉刷、防水隔熱、面材舖貼、玻璃與壓克力按裝、油漆塗裝、水電工程及工程管理等訓練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