毅築建築師事務所-裝修送審,台中裝修送審,裝修審查,台中裝修審查
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34條規定,專業技術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應查明屬實後,報請內政部視其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6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止執行職務處分:
(一)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內政部主辦之訓練者。
(二)受委託設計之圖樣或說明書或其他書件經主管建築機關抽查結果與相關
法令規定不符者。
(三)未依審核圖說施工者。
另同辦法第35條規定,專業技術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應查明屬實後,報請內政部廢止登記證:
(一)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供所受聘室內裝修業以外使用者。
(二)10年內受停止執行業務處分累計滿2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