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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領航員最近一直想寫一篇關於租賃所得節稅的文章。
無意間看到這篇報導,整理的非常詳細,心想領航員自己可能也沒辦法寫得比這篇好,乾脆就直接分享給各位夥伴囉!
文章連結:
租稅有好康 小房東竟然可以這樣省!
這邊幫各位總結幾個重點:
1. 財政部頒訂租賃所得有43%的標準費用率可以扣除,也就是說,每個月收10000元的房租,即便沒有單據,也可以扣除4300元當作費用,實際併入所得的只有5700元。
2. 委託包租代管業者管理,每月6000元以內租金所得免稅。
3. 出租給弱勢家庭做公益出租, 每月10000元以內租金所得免稅。若透過政府核准的團體從事租屋服務費用率可以提高到60%。
領航觀點:
目前政府推出各種優惠政策,吸引屋主把閒置房屋提供出租,落實居住正義。
以往,在租物議題上,房東只關心一件事情,第一:租金所得會不會被政府課稅。
房東常常為了節省一點點稅金,要求房客不能報稅。
然而最新的法規,法律明文規定房東不得要求房客不能報稅,即便有約定也是無效的。
以現行個遊戲規則來看,因應政府的各項優惠出台,我們建議房東讓房客報稅沒關係,並且租約要帶去公證。
公證過的租約,若房客不繳房租,可以直接聲請強制執行,以公權力請他搬離的。
這樣一來只需要繳非常少的所得稅,但保障卻大幅增加,大大減少管理上的困難。